怀仁市公安局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0月1日起,我市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市公安局组织动员全警各单位部门,采取悬挂条幅、张贴通告和禁放标识、播放音频等形式,大力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和市民依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为全市居民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截至目前,在各社区、街道、门面处,共张贴《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2000余份,此项举措得到了很多市民的拥护,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于是,市公安局利剑出鞘,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截至10月1日中午12时,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者李某某、刘某、张某某3人,依法罚款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者李某1人。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有发现违法燃放或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同时,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违规销售或燃放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