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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网约车获得合法地位 8年报废年限取消

发布于:2016-07-28 18:12:04 来源:怀仁圈子信息网 热度:  【】【】【】 评论 【投稿爆料】

       7月28日下午3时,随着《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获得明确。今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新政于11月1日起实施。

关于网约车新政,最重要的内容包括:

      平台公司许可条件及程序。许可条件上,合理放宽限制,不要求平台自有车辆,以适应其轻资产运行特征。许可程序上,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对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如此,既能满足网约车本地化服务的要求,也可适应互联网跨区域服务的特点。

驾驶员准入条件。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车辆准入条件。网约车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报废管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考虑到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影响一些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运营,方案明确,平台公司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

车辆和驾驶员许可申请。未设定申请人要求,给平台公司集中办理车辆和驾驶员许可申请、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以政策空间。

价格机制。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关于网约车平台性质认定。根据新政方案,网约车平台公司不仅仅提供信息撮合匹配服务,还直接组织车辆运营、分配工作任务、确定服务价格、制定服务标准、决定收益分配、实施驾驶员管理和服务评价等,是客运服务承运人,需要承担承运人责任,保障司乘各方的合法权益。

关于巡游车改革,最重要的内容包括:

       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新增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政府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调整“份子钱”。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俗称“份子钱”)。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和抵押金等,有效降低驾驶员负担。

        此外,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方案明确,为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合乘服务提供者及合乘者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新闻多一点】

网约车新政解读

       就在刚刚,酝酿两年、备受关注的出租汽车改革和专车(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浮出水面。相比去年10月两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最终版本有不少重大改动。

       私家车能不能作专车?专车能不能作为兼职?专车8年就得报废?打车会更难还是更容易……针对改革焦点,本报长年报道交通领域的记者第一时间为您专业解读,给您最准确的答案。

       一问:私家车能不能作专车?

       答:可以,但要满足一些条件。

       专车新政放宽了对网约车平台企业的限制,不要求自有车辆,私家车可以通过一定条件转化为合法的网约车。具体看,车和人要满足以下要求:

车: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相关要求。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各城市主管部门具体确定。

人(驾驶员):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城市政府的其他规定。

       二问:专车能不能作兼职?

       答:可以。

       为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的需求,专车新政提出,允许平台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相比征求意见稿中网约车经营者应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最终方案的表述更为宽松。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说法,作出这一修改,就是因为考虑到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影响一些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运营。现在,我们可以明确地说,私家车可以作专车,司机也可以是兼职的。

       三问:专车数量要管控吗?

       答:可以实行,也可不实行。是否实行,具体由各地政府来决定。

       新政提出,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相关条件审核后,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城市人民政府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前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配置数量有规定和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其规定和要求,对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新方案删除了这一表述,但并不意味着网约车数量管控就将被放开,因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是不是给现存网约车都发证、总共发多少证、各家平台怎么分、对哪些车发证,将由各地政府决定。

       记者预计,像在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或大城市,路面交通压力较大、拥堵程度较高、且实行了小汽车限行限购的,将来仍需控制小汽车总体出行规模,也就很可能管控网约车数量,手段就是发证的规模与节奏。但在一些公共交通尚不发达、拥堵仍不明显的中小城市,多些网约车上路对便利群众出行的意义大于给路面交通带来的压力,则可能暂不会实行数量管控。

       四问:专车报废年限怎么算,还是8年就强制报废吗?

       答:不是,变了!

       按照征求意见稿,私家车要从事网约车经营,需从非营运车辆变为营运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如此一来,私家车主就要眼看着自家爱车的报废年限变为8年,由此从跃跃欲试变为望而却步。

       根据新政方案,私家车作专车,仍需变为营运车辆,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预约出租客运”与“出租客运”两字之差,但报废标准不相同: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说白了,私家车作专车后,若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即便使用年限到了8年,仍可不报废,只不过丧失了作专车的资质。

       那么,60万公里是什么概念?据测算,按一般巡游出租车的使用强度,行驶8年下来,里程大致就是60万公里。然而,由于网约车不巡游揽客,车辆的使用强度也与巡游车有区别,按现行8年强制报废,会造成高档车辆的资源浪费。为此,新政进行了制度创新,在报废标准上作了区分对待。

       五问:新政实施后,打车会更难,还是更容易?

       答:不好说。弄清这个问题,您可能需要稍耐心些看完以下三段:

       可能会更难。若一座城市决定对网约车实行数量管控,专车数量一时间可能降下来。车少了,打车自然会更难。

       也可能更容易。新政不明朗之前,很多想干专车的人犹豫彷徨,怕没合法身份、怕被查,如今专车合法了,顾虑打消了,可能就会加入专车大军。在那些不实行数量管控的城市,车多起来了,打车可能就更容易。

       话说回来,与其单纯分析打车的难易,不如更宏观些,关注出行的难易。此次改革,明确了“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也就是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仍是所有城市解决市民出行的核心路径,打车作为一种个性化消费,发展目标不简单地在于难和易,而更在于服务质量的优与劣。

       六问:新政实施后,打专车会更贵,还是会更便宜?

       答:这个问题与新政有关,但并非新政可以决定。

       说有关,是因为新政明确了: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说并非新政可以决定,是因为目前专车市场经营主体多元、竞争仍然激烈,运价仍主要取决于供需全局和补贴促销等市场因素。记者预计,新政所指的“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主要会针对像雨雪恶劣天气时平台的涨价行为,如设置一个涨价的“天花板”等,对此不必过分担心。

       七问:专车平台企业还要逐个市县地申请资质吗?

       答:改了,不用。

       此前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曾有专家担心,按照“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要求,平台企业会因为申请而“跑断腿”。

       对此,新政方案对平台公司的经营许可程序进行了优化,具体来看: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注册地所在省级部门认定,认定结果全国有效。这样一来,网约车平台就不再需要一座座城市地跑去申请。但是为确保网约车优质服务,方案也要求平台公司在服务所在地应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也就是说,不必“跑断腿”,但需“留下人”。人力物力资源;

       八问:与征求意见时相比,专车新政还有哪些重大改动?

       答:还不少,一些意见分歧较大的条文被删除,也有一些细节作了修改。

       比如,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最终方案中未见此句,也意味着一辆专车可以是滴滴专车,也可以同时接入优步、易到等平台。删除的条文还包括“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等。

       此外,按照征求意见稿,网约车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而新政方案的说法则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也就是说,网约车车辆上不再必须安装计价器,也可以利用卫星定位计程、计时。据了解,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明确如何规范和检定新的计程计价方式,确保计量准确。

       九问:巡游出租车的份子钱能降下来吗?

       答:很有可能。

       一直以来,出租汽车企业向司机收份子钱,很大一部分要用于向政府交纳经营权使用费。但根据出租车改革方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且一律实行期限制。出租车企业的经营成本低了,份子钱也将大幅降低。但是,原本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还需要些时间,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此外,改革方案也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总的讲,份子钱很可能会降低,只不过会有个过程。

       十问:顺风车合法合规吗?

       答:是。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属于典型的分享经济,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压力。为此,出租车改革方案中对其明确鼓励。但受到鼓励的合乘需要满足:仅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分摊的部分出行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目前,各大网约车平台中的顺风车定价规则基本符合这一条件。

同时,改革方案也提出,各地要结合城市实际制订配套规定,界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的边界,防止打着“顺风车”、“拼车”的旗号从事非法运营。

       十一问:新政还要多久落地?

       答:3个月。

       今天,出租车改革意见和专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同时发布。出租车改革意见即日起便将生效。而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专车管理办法目前只提出了大的框架,操作细则还需各地具体敲定,为此也留了3个月的政策过渡期,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3个月内,各地政府将拿出本地细则;3个月后,专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资质也将陆续获批。届时,专车合法化将真正地从条文落到现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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