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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 全国高速统一限速标志

发布于:2020-11-03 18:21:47 来源:怀仁圈子 热度:  【】【】【】 评论 【投稿爆料】

在高速路上开车经常会经历“断崖式降速”“忽高忽低式限速”,罚款、扣分没商量。相信不少吃了罚单的司机感受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些限速乱象的苦日子或将到头。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从今年11月起,全国高速将统一限速。

公告指出,在2020年11月1日实行后,全国将统一、规范限速标志,届时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将面临拆除,今后,限速标志将会切合实际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做到科学设置,向驾驶员提供正确、及时的信息,实现一目了然。

全国高速统一限速,多地发起改革,重点解决限速“忽高忽低”,除了规范限速标志,拆除不合理限速标志,实现一目了然之外,许多地区都推出了关于高速限速的改革措施。如广东实行测速点前设置提示牌,提高限速值。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1.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20%以下的。

虽然轻微超速行为不受处罚,但安全第一,高速行驶仍需多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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